曾经备受舆论关注的"大学生掏鸟案"近日有了新的进展:据报道,案件当事人闫啸天将于5月27日完成服刑并将出狱。闫啸天的母亲刘素琴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转眼已经过去了8年10个月,闫啸天即将回到家中。回家后,他的第一件事就是前往奶奶的墓地上坟。刘素琴还表示,接下来,闫啸天计划先适应社会环境,再考虑创业做什么项目。
根据之前的报道,2014年,闫啸天作为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一学生回到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度暑假。他与同乡王亚军两次捕捉了16只小鸟,并通过网络进行售卖。经鉴定,其中14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另外两只为隼形目隼科动物。
2015年,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闫啸天犯有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王亚军犯有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年,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辉县市法院的一审判决。2019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7)豫刑申182号的"驳回申诉通知书"。
在服刑期间,闫啸天获得了三次减刑,分别为6个月、6个月和8个月。其中一份刑事裁定书中记录着闫啸天的认罪悔罪态度,他积极参加了思想、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并积极参与劳动,多次获得表扬,被评为2019年度积极改造分子。
经过8年10个月的服刑,闫啸天将于5月27日出狱。刘素琴于5月11日前往监狱探望了闫啸天。谈及未来的打算,闫啸天表示,出狱后首先会前往奶奶的坟墓祭拜,接着他会逐步适应社会环境,同时考虑创业并选择合适的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高庄乡政府也正在帮助支持闫啸天。听闻闫啸天有创业的打算后,乡村干部给刘素琴送来了一本介绍当地特色项目的书籍,希望能为闫啸天提供一些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