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帅帅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一建继续教育暂停文件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申请人继续教育培训“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的要求,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取消公布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名单》(建市施函﹝2015﹞179号)的规定,我厅决定暂停组织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从即日起暂停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以下统称注册)时对建造师提供继续教育证书的要求。
2、 各用人单位应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上要求的内容,对本企业建造师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发展。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主管单位、有关培训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要求, 自《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发布之日(2015年10月11日)起,所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暂停举办培训班,任何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组织培训。
4、在此日期前举办的培训班可按原计划完成。
5、下一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如何开展,待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改革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
6、中国建筑业协会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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