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5月1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云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问题后,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等有关问题以事立案,并采取“直查、直办、直播”的方式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
根据最新一期出刊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文《一开案便思考警示意义——挖好“富矿” 不让代价白付》,介绍了云南省纪委监委近年来在反腐工作中的一些工作方法。该文以云南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案为例,介绍了反腐工作中如何唤醒问题干部初心,愿作反面教材警醒更多人的做法。
该案中,专案组调取了有关材料,在对贺彬个人成长经历等了然于胸后,量身定制了详细的谈话方案,以唤醒贺彬的初心。通过这种“同志式、帮助式”工作方法,贺彬最终在忏悔录中进行了深刻反思。
据悉,贺彬曾被称为专家学者型官员。然而在该案中,贺彬利用职务便利、专业知识自编自演了“柔性围隔”这一贪腐虚假项目,并从中获利。该项目从想法提出、论证、立项到协调资金,匆匆实施,并通过了一连串看似合规合法合程序的动作背后,都是由贺彬一手包办的。
办案人员表示,贺彬还请了相应的一些专家技术团队,论证该项目能否起到弄虚作假的最优效果。利用自己的学术背景、学术资源,让专家为造假工程“科学论证”找理论撑点,贺彬带偏了一批专家,“最主要的是把好技术用错了地方。”
此外,杞麓湖治理中的弄虚作假、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问题,并非简单的投机造假行为,而是一些党员干部、商人老板、专家、掮客等,以利益为纽带,以潜规则为链条,形成利益团伙,他们彼此相互掩护,权力、金钱、技术之间相互渗透,把魔爪伸向了国有资金和重大项目。这些人把手伸进了云南这块富矿,通过各种手段获取私利,破坏环境、破坏生态、伤害百姓利益。而且,这些违法违纪行为不仅在杞麓湖治理中存在,也遍布云南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其他领域。为了让云南的环境和生态不再被破坏,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治理机制,加强监管执法,从根本上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